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政协委员毛红梅宣讲如何“依法带娃”

济宁新闻网讯  12月8日,市政协委员、山东康桥(济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毛红梅为任城区部分区直机关干部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生动精彩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线上普法讲座。

讲座中,毛红梅委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家庭教育的定义、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等角度,深入阐述了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条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呼吁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增强“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通过依法带娃、有效监护、科学教育、尊重孩子,来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配合和良性互动。

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此次培训,对引导广大家长和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下步,社法委将充分发挥法律智力密集优势,持续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各类法律宣讲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贡献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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