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最高120万元!什邡人才引进政策升级

日前,《什邡市引进培育优秀人才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该市在人才政策上再出“大手笔”,在安居保障、能力素质提升、配偶安置、子女就学、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全职引进人才包括六类

↓ ↓ ↓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2

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项目入选者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3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

4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

5

“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毕业)

6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在相关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其他急需紧缺型人才

本土培育人才包括申报前已通过公开考录、公开招聘、商调、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全职(全年在什邡市工作时间不低于8个月)在什邡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能继续在什邡市全职工作5年及以上,并且符合全职引进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在安家补助方面,自《办法》实施后,首次引进到什邡市工作的人才, 给予安家补助,分3年平均发放。

第一类补助80万元/人

第二类补助40万元/人

第三类补助5万元/人

第四类补助3万元/人

第五类补助2万元/人

第六类视情况给予补助

购房补助方面,全职引进人才或本土培育人才在什邡市购买首套商品住宅(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什邡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宅),以已购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明为准,给予购房补助,分3年平均发放。

第一类补助120万元/人

第二类补助60万元/人

第三类补助25万元/人

第四类补助5万元/人

第五类补助3万元/人

第六类视情况给予补助

同时,全职引进人才或本土培育人才在什邡市工作期间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资格的,奖励0.5 万元/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奖励1 万元/人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柔性引进人才政策。柔性引进到什邡市的人才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教育、卫生领域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技师资格。

2.签订一年及以上柔性引才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每年在什邡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0 天。

3.如仍在岗工作的,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来什邡市开展智力服务。

对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工作补助最高5万元/人,每个团队每年最高8万元

记者 | 曾征 编辑 | 王珊珊 洪意(实习生)

责编 | 汪巧 值班编委 | 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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