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缅怀许光建法官

12月18日早7时13分,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中国驻悉尼大使衔总领事许光建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北京逝世,享年91岁。

矢志报国、宽厚睿智是许法官一生的真实写照,平易近人、栽培后学是同事们和晚辈们对他最深的记忆。为缅怀许法官,现将2007年《中国审判》刊发的一篇文章转发如下,以寄哀思:

直挂云帆济沧海

——记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许光建

许光建,1931年生。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历任中国驻悉尼大使衔总领事、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外交学院兼职教授。

从太空遥望,地球是蔚蓝的,因为这颗星球71%的表面被浩瀚的海洋覆盖着。当陆地的资源越来越供不应求,世界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广袤的海域。二战的硝烟散去后,全球更是掀起了开发海洋的热潮。

为了协调世界各国的海洋权益,联合国先后召开了三次海洋法会议。其中,于1973年12月3日在纽约开始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可能是世界上最长的“马拉松会议”,先后召开了11期16次分会,历时9年,围绕着领海、海峡、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群岛国、岛屿、国际海底制度等问题,各国展开了一系列的辩论,甚至是针锋相对的斗争,终于在1982年4月30日一揽子表决通过了被誉为“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并于同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旅游城市蒙特哥港签署。

许光建曾以中国代表团副代表的身份参加了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在漫长的谈判中,他亲眼见证了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新中国始终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反对海洋霸权,推动建立平等的国际海洋新秩序。

依据《公约》签署时的势头,人们普遍认为,它很快就能达到“60个以上国家批准”的生效条件。但是,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一些原本就担心失去既得利益的西方发达国家趁机抵制《公约》。为了使《公约》被普遍接受,从1990年7月到1994年3月,在联合国秘书长主持下,经过艰苦的磋商,《公约》的第十一部分做了修改以照顾发达国家利益。1994年11月16日,一部内容广泛的、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公约》终于生效。

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3个缔约国。许光建此时亦成为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

《公约》鼓励缔约国先以协商方法解决争端,协商不成的则进入第三方的强制性司法程序。除了仲裁法庭、特别仲裁法庭和国际法院外,《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还可以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庭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由来自世界各国的21名独立法官组成。他们必须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声誉,并在海洋法领域内具有公认资格。

首届海洋法法庭中国籍法官赵理海教授在2000年10月因病去世。2001年5月,70岁的退休外交官、国际法专家许光建作为中国提名候选人高票当选,并于2002年4月19日换届时顺利连任,任期至2011年。

近日,记者走进北京东交民巷一栋普通居民楼里,采访了这位德高望重的国际法官。想不到他家里如此简朴,有些年头的老房子几乎没有装修,地板竟是水泥地。76岁的许老热情随和,思维敏捷,记忆力超人,说起往事,滔滔不绝又措辞严谨,显示着资深外交官和法官的职业特点。

 

海洋纠纷的仲裁者

 与海牙的国际法院和前南国际刑庭不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平时散居各国,开会和审案时才聚拢起来,就像候鸟一样飞来飞去。许法官说,每年的3月和9月,法庭各有一次例会。两个礼拜的会期里,法官们要审议法庭的财政预算、行政开支、书记处工作和人事问题等十几项议题。这些本不属于法官的本职工作,但讨论起来还很热烈。会一结束,偌大的办公楼就冷清下来。

许法官曾单身赴会,从北京到法兰克福再转汉堡。对十多个小时的旅途奔波,长年从事外交工作的他本习以为常,但无奈年事已高,健康状况也有些问题,有一次居然在会场突然晕厥过去。现在每次去汉堡,外交部条法司都派一名年轻的助手随行。设在汉堡的中国总领馆与法庭在同一条大道上,总领馆很体贴地安排许老和助手每天到总领馆吃晚餐。

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11年来,已经对13起诉讼作出了判决,其中12起从申请立案到宣布判决连一个月都不到。许法官说,效率之所以这么高,主要是因为法庭迄今审理的案件主要是关于被扣押船只、船员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法庭依照“法庭规约”,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或根据情况紧急,迅速处理。

许法官向记者简单地介绍了审判流程:先是法官开全体会议,进行内部辩论,大家畅所欲言。第一轮辩论后,书记处把结果归纳一下,起草一份讨论稿分发下来,法官们再进行讨论。几轮下来,大家要么协商一致,要么就提交表决通过了。

许法官说,13起诉讼多属渔船航行被沿岸国抓扣,说已进入专属经济区,告他们非法捕鱼、走私,当地法院常常还作了判决,一般都是狮子大开口,或课以高额罚款,或要船籍国交保证金。船籍国就会转而请求海洋法法庭发布一个命令,要沿岸国放船放人。法庭这时会根据船况、货品估算出船籍国应缴纳的合理金额,并要求沿岸国放行。至于所涉海域是否属沿岸国“专属经济区”则不予置评。

法庭还审理了几起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诉讼,如爱尔兰诉英国MOX核电厂案。该案比较复杂,既牵涉核活动的规范、海洋环境的损害,又有一般法律原则、实体法适用以及管辖权、临时措施程序等问题,是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个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案例,意义深远。

2003年9月,法庭审理了第12起诉讼:马来西亚诉新加坡围海造地案(请求临时措施)。许法官对该案印象极深:岛国新加坡以愚公移山的精神,40多年来填海计划一个接一个,让国土面积增加了20%。2002年初,新加坡又在柔佛海峡填海扩建新机场,这次引起了对岸马来西亚的强烈抗议。马来西亚认为,这侵犯了它的领海主权,由于海峡变窄,还影响了船只的航行、海域的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2003年7月,马来西亚向新加坡提交了一份单方面评估报告,并寻求国际仲裁。同年9月5日,马来西亚诉至国际海洋法法庭,要求它下令新加坡在两国针对填海争执寻求国际仲裁期间,立即停止填海工程。

因为新、马双方在法庭都没有法官,为了公正、公允地审理案件,法庭请双方各自聘请一名临时法官来参加。新加坡搬出美国前出席海洋法会议代表团副团长奥斯曼教授,马来西亚则请来孟加拉国法官侯赛因助阵。

法官们就新加坡填海工程具体规模、项目多少,如何影响环保、污染海水,危害度到底多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等展开调查。经过审理,2003年10月8日,23名法官一致驳回了马来西亚的请求。不过,法庭也下令双方联合成立专家团,以在1年内调查填海工程对马来西亚造成的影响,并寻求解决方案。

这个由双方各委任两名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团在2004年11月5日把报告书提呈给两国政府。在马来西亚最初提出的57项影响之中,专家团的一致结论是有40项只属于轻微的影响,这类影响甚至无法在现有的环境中探测出来,只能依靠电脑模式预测未来所可能出现的影响;其余的17项对环境和航道所造成的冲击,也只属于温和或轻度的。2005年4月26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签署一项双边协议,使拖延了3年的填海纷争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根据协议,新加坡将对马来西亚渔民因填海工程所遭受的损失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并对填海工程作出一些调整;马来西亚则从国际海洋法法庭撤回案件。

 

中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

 

1960年10月1日,中缅两国为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在北京签订了边界条约,正式划定两国的全部边界,为国与国间边界问题的圆满解决树立了典范。为了按照边界条约重新勘定两国边界、树立界桩,两国成立了联合勘界委员会。外交部专门从外交学院借调了两位法律专家参加勘界工作,其中一位就是年轻的许光建讲师。到了云南,许光建奔赴联合勘界第一大队,在高黎贡山边界附近的一座土司大院里一待就是近半年,审查和整理联合勘界上报的资料,为起草边界议定书做准备。

1964年中国与巴基斯坦联合勘界,许光建再度出征。同年,许光建被调入外交部条法司,并于1965年破格提拔为副处长。但是因为“文化大革命”和下放干校,许光建靠边站了十几年。

直到1981年恢复职务,许光建迎来了生命里的第二个春天,他的边界情结也越结越深。1985年他升任条法司副司长后,当仁不让地担当了与巴基斯坦、尼泊尔、朝鲜的边界联合检查委员会的中方首席代表,以及此后中俄东段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的中方首席代表。巧合的是,俄方的首席代表竟是许光建五十年代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同班同学,当年被苏联派来留学。谁也想不到,30多年后,两人可以共事,而且代表各自的政府。

作为资深外交官,许光建早已飞遍五大洲,不过,言辞间,他最为自豪的还是在祖国蜿蜒的陆地边界线上印下了自己坚实的足迹。从最东端乌苏镇的“东方第一哨”到最西端帕米尔高原上的斯姆哈纳边防站,许光建乐在其中。

在历次划界谈判中,北部湾划界耗时最久,前前后后历经26年。谈判成效也最好,是我国第一条海上界线。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越陆地边界和北部湾划界谈判启动。当时,许光建就分在北部湾划界组。后来中越冲突,谈判不得不中止。1991年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双方都认为有必要尽早解决包括北部湾在内的边界领土问题,成立了包括外交、国防、渔业、测绘、地方政府等部门组成的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再次启动北部湾划界谈判。1年后,许光建从驻澳大利亚悉尼总领事一职调任条法司司长,他一直热切地关注着谈判的进程。1995年退休后,他以外交部法律顾问的身份积极投入这项艰辛的工作。

2000年12月25日,经过长期艰苦谈判,我国与越南签订了北部湾划界协定,诞生了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几年过去了,许光建还记得那一天在人民大会堂的情景,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出席了协定的签字仪式。

北部湾划界协定确定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是中越双方适应新的海洋法秩序、公平解决海洋划界的成功实践。根据中方提出的两国在北部湾总体政治地理关系大体平衡的基本观点,取得了划归双方海域面积大体相当的公平结果,同时也通过缔结渔业合作协定实现了划界后北部湾渔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养护。这是个双赢的协定,充分显示了中国愿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领土边界纠纷的立场,也为中国今后与其他邻国划分海上边界线积累了经验。

 

企鹅与《南极条约》

 

荒无人烟的南极并非只有一望无际的皑皑白雪,自从18、19世纪英、法等国探险家发现这片纯净的世界,不少国家就高瞻远瞩地看到它独特的战略意义,领土主权一度成为南极问题的焦点。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智利、阿根廷、挪威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陆续以发现、先占、邻近等原则宣布主权要求。当时的两个超级大国——美国和苏联,倒没提出主权要求,但主张保留权利。一时间南极成了国际社会强烈关注的热点问题,毕竟,除了科考、经济、军事目的外,全球70%的淡水也来自这里,战略意义不可估量。这应该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为此,美国邀请苏联、日本、比利时、南非以及上述有领土要求国家派代表齐商大计。1959年12月1日,这12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冻结一切领土主张及资源开发的《南极条约》。各国认同,南极应开放给全人类,供科研等非军事化和平利用。我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

缔约国每两年举行一次“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协商有关南极共同利益问题,如生态保护、科研合作、管理机制等。许光建介绍说,根据《南极条约》,缔约国分两种,一种是协商国,即原始缔约国和在南极设了考察站的非原始缔约国;另一种就是非协商国,也就是,既非原始缔约国,缔约后也没有在南极设考察站的国家。开会时,协商国围着桌子坐前一排,非协商国坐后一排。协商国有投票表决权,非协商国则相当于观察员,没有投票权。它们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许光建记得,最初我国就是非协商国,开会时堂堂一个泱泱大国,也得屈居日本、印度后面,不仅没有表决权,有些会还不能参加。

为了夺得决策权,对南极的科学考察自然就排上了日程。1984年11月,我国首次派出南极考察队,并于1985年2月在乔治王岛建成中国第一个南极考察基地——长城站。

建站后,我国即着手申请成为协商国,这需要全体协商国一致通过。当时有些西方媒体一味地在报纸上渲染我们的科考人员行为不检点,甚至说中国人在南极吃企鹅肉,影响非常恶劣。西德议会议长公然宣称:中国没有资格成为协商国。时任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的许光建经过详细了解,发现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原来,中国年轻的科考队员初次见到企鹅、海豹,忍不住和它们逗着玩。许光建就挨个拜访了协商国驻华大使,作辟谣解释工作。

1985年10月,法国巴黎,《南极条约》协商国就南极矿物资源展开谈判,并秘密讨论中国加入协商国问题。许光建率领中国代表团也到了巴黎。凑巧的是,阿根廷代表团团长就是许光建以前开海洋法会议的老朋友。一有消息,他都及时通知许光建。

后来代表们转到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正式开《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许光建和中国代表团成员们一起焦急地在旅馆里等待消息。一顺利通过,阿根廷代表团团长的电话就打到了旅馆。第二天,许光建就率中国代表团进入会场。当天晚上,他们包了一家中餐馆,宴请答谢所有与会国家代表和比利时外交人员。有代表开玩笑说,这顿中国佳肴也可以载入《南极条约》史册。

 

化解卓长仁劫机案

 

中韩两国作为邻邦,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很长一段时间却相当对立。谁也没有料到,一起轰动国际的劫机大案却成为双方融化冰霜的契机。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时,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飞机从沈阳机场腾空而起。当客机飞至渤海湾上空时,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职工卓长仁突然站起,拔枪扑向驾驶室,在5名同伙的协助下劫持了飞机。客机在空中盘旋一阵后,飞入韩国领空,被韩国战斗机拦截并迫降在该国的春川军用机场。卓长仁等6人向韩国当局缴械并被拘留。机组人员和乘客100多人被送往汉城的谢拉顿饭店。

这是我国第一起劫机案,很多国家都在等着看中国怎么面对。接到韩国有关当局的通知后,没两天,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就率民航工作组飞赴汉城。许光建就是当时工作组的成员。他说:“当时我们与南韩没有外交关系,也不承认南韩政权。我也不能以外交部官员的身份去,只得说是民航局的工作人员。当时台湾方面在南韩还有使馆,他们大肆活动,企图在乘客当中搞策反。工作组和韩方一连谈了三天三夜,总算把机组人员和乘客一个不落地带回国来。”

韩国方面给了中方代表很高的礼遇,专机一飞到济州岛上空,就派了4架战斗机护航,降在汉城国际机场并安排入住最高规格的新罗饭店。第二天在新罗饭店会议室,双方开始正式谈判。

许光建笑称,韩方代表把这事看作“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第一句就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们答应,飞机、机组、乘客都可以回国,但要签个协议。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初稿,若中方同意签,第二天就可以走人了。这是一份英文备忘录,出现了好几次大韩民国字样,用意很明显,就是逼中国承认南韩。中方代表中有人脱口而出:“这怎么能签?不行!”南韩的代表一听火了:“怎么不能签?”谈判不欢而散。

工作组内部开会讨论时,大家忧心忡忡。虽是几个字,但这牵涉到我们对南韩的政策问题。来之前中央没交代,现在韩方已切断通讯,想请示国内都不行。担心夜长梦多,大家商量了一下,“大韩民国”只可以留一个,就是最后落款。正在这时,党中央通过新华社伦敦分社转来一个电话,说名称问题不要计较,人回去就好。最后韩方按我们的意思修改好协议文本,此时已是凌晨,双方团长立刻签字。

韩方还替工作组安排了一次慰问。看到前来救援的祖国亲人,乘客和机组人员热泪盈眶,热烈鼓掌。这动人的场面永远留在了许光建的心里。

因为机组人员在反劫持中有两人受伤,中国另派了一架飞机。5月10日,工作组成员和100多名乘客及机组人员同机回到上海。这里,一场隆重的欢迎大会正等着他们平安归来。

回想当年,许光建说,其实还没到汉城,他就被发现是外交部的。送他回国时,韩方代表团团长曾在他耳边细语:“我知道您是外交部的。”回来后,条法司一位秘书提起,出国当天美国驻华大使馆科技处打电话要找“许光建”,不明所以的同事就回答说“出差了”。

在那之后,中韩两国开始在国际多边活动中有所交往。1986年,中国几百人组成的大型体育代表团前往汉城,参加第十届亚运会。中国代表团团长还与其他国家的代表团团长一起,受到全斗焕总统的接见。自此中韩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1992年卢泰愚总统执政后两国正式建交。

 

参与两岸首次对话

 

历史的必然往往通过某些偶然事件展现。1986年的一个偶然事件,促成了海峡两岸37年来的第一次直接商谈,并对后来的两岸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1986年5月3日下午3时,一架编号“B-198”的台湾中华航空公司波音747货机,在飞越原定降落的香港启德机场后,突然偏离航线,朝北飞行,稍后降落在广州白云机场。5小时之后,中国民用航空局致电台北“华航”,邀请“华航”尽早派人到北京商谈有关飞机、货物和机组成员的处理问题。

在此之前,台湾当局对祖国大陆不断提出的三通和谈判要求,都采用“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这次也不例外,一开始就想要委托第三方。我方严正申明,“中国人的问题,中国人自己能够解决”,要求与台湾方面直接商谈,北京不行的话,改到广州也可以。台湾方面提出要去新加坡。最后双方定在香港。这时,距“华航”机长王锡爵直航广州已近两周。

这是解放后海峡两岸第一次面对面会谈。中央特地指派了一个领导小组。在对台办主任杨斯德的带领下,许光建作为外交部的代表,和民航局局长胡逸洲、总政联络部部长岳枫一同前往香港,指导谈判工作。

一行四人当天就飞广州,赶到深圳。过关口时,他们拿出公安部赶做的香港通行证,申请停留7天。消息灵通的港英当局值班员担心地问:“你们时间够吗?”随即提笔多批了几天。

这次谈判是大家先讨论,定下会谈基调后由民航主谈。5月17日上午,双方举行第一次会谈。许光建说,双方最大的分歧其实是王锡爵直航行为如何定性。台湾交通部长口口声声指称劫机犯,我们当然认为这是投诚、义举。

经过4轮商谈,5月20日,就交接货机、机组人员和货物事宜,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两航会谈纪要”。

5月23日上午,“华航”货机从广州飞抵香港启德机场,在机场办理了交接,我方将副驾驶董光兴和机械师邱明志的体检表、飞机检修记录以及货物清单,递交给对方,然后双方代表在交接书上签字。机长王锡爵则如愿回家乡四川与亲人团聚。自此,历时20天的“华航”货机事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华航事件”的圆满解决,受到了海内外的普遍赞誉,新闻媒体和各界人士反响强烈。台湾舆论普遍认为,“谈判有益,有建设性”;“华航、中航虽然动机不同,但在香港举行会谈,标志着海峡两岸30多年的隔绝被打破,两岸首次面对面地谈判,这是一个突破,引起世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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