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连花清瘟、布洛芬价格!肇庆3家药店被立案调查!

近日,

“连花清瘟颗粒”“布洛芬缓释胶囊”等

部分涉疫药品出现供应不足情况,

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炒作、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

△12月13日,肇庆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在端州区明珠路的分店有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图源  端州区市场监管局

为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

加强以案释法,

现公布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

3宗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提醒相关生产、流通领域的

经营者要引以为戒,

立即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

切勿以身试法。

01

案例一

2022年12月8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在涉疫医药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怀集县怀城街道向群路某药店2022年11月以折扣价18.57元/盒的价格销售石家庄以岭药业24粒装连花清瘟胶囊,2022年12月8日,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情况下大幅提高售价至交易价26.5元/盒(标价28元/盒),还曾一度提高至36元/盒,该药店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02

案例二

2022年12月12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在涉疫医药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工业区某药店对外销售4袋捆绑销售的药品,其中1袋标注的总标价为158元,里面包含有1盒连花清瘟胶囊、1袋板蓝根颗粒、1盒布洛芬片、1盒小柴胡颗粒、1盒抗病毒口服液、1包杀菌卫生湿巾、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四季感冒胶囊;另外3袋标注的总标价为196元,里面包含有1盒连花清瘟胶囊、1袋板蓝根颗粒、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抗病毒口服液、1包杀菌卫生湿巾、1盒布洛芬片、1盒四季感冒胶囊、1盒维生素C咀嚼片、1盒小柴胡颗粒。该药店涉嫌利用强制捆绑销售手段,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03

案例三

2022年12月13日,端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涉疫医药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肇庆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端州区明珠分店从2022年12月10日起,将美林®布洛芬混悬液销售价格从35元/瓶提高至58元/瓶,该药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价格,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肇庆市市场监管局

提醒广大经营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如有线索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

进行投诉举报,

也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肇庆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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