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成效突出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1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今年前11个月,我区办理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270件、商标行政案件122件、地理标志案件1件。

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协作机制,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以及乌鲁木齐海关等单位签订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自治区商务厅等单位签订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忘录,建立西北五省区及兵团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协查协办工作机制。

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提升保护工作效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17家专利代理机构;加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力度,针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申报工作,成功获批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建设。指导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克拉玛依市已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优化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链条监管,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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