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丨先定个“小目标” 循序渐进解心结

12月19日,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文/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

  12月19日一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室内,双方当事人、调解团成员如约而至,民警郑宗辉宣布调解开始。

  这是对李某与王某邻里纠纷的首次联合调解。此前,郑宗辉已多次与双方接触,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

  6月,李某向郑宗辉反映:邻居王某饲养的宠物狗每日狂吠,吵得他和家人休息不好。郑宗辉去了解情况,发现王某的狗确实存在扰民行为,但王某称之所以这样做,是逼迫李某早日还钱。然而,李某矢口否认与王某有债务瓜葛,还指责王某恶意诬陷。双方说法不一,郑宗辉想深入了解时,两家人又以“家丑不可外扬”为由闭口不言。

  “反正他不还钱,我就一直让狗叫!处罚我也不怕!”王某态度坚决。

  虽然无法获悉详情,但作为从警逾30年的老民警,郑宗辉自有办法。他发现随着矛盾日益激化,两家人的解纷意愿很强烈。郑宗辉对症下药,将李某和王某先后请至社区警务室,泡好热茶,由浅至深询问双方的争议点。

  “每次我都定个小目标,比如第一次我先与双方当事人建立联系;第二次深入交谈,建立信任……逐步递进,慢慢地,他们向我敞开了心扉。”郑宗辉说。

  经过5次沟通,郑宗辉摸清了双方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李某与王某本是好友,今年3月,王某的儿子误将李某家的门把手损坏,李某虽未要求赔偿,但心里有了疙瘩。6月,李某家的水管爆裂,漏水淹泡了王某家的地板,王某要求其赔偿,李某想起损坏的门把手,便拒绝赔偿,双方大吵一架。随后,两家人形同陌路。

  郑宗辉深感情况复杂,遂上报至派出所,申请联合调解。很快,由民警、迎宾路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调解团成立。

  调解中,双方各有主张,王某要求李某先赔偿漏水后重新装修的损失,否则拒绝调解;李某要求先拿到自家门把手的赔偿款,且王某将宠物狗送走后,才能商量装修赔偿的问题。

  “你们之间的赔偿顺序不存在先后。”郑宗辉打断双方的争执。随后,调解团对双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就双方关心的赔偿问题释法说理,另一方面把“远亲不如近邻”的情理掰开揉碎了讲。终于,双方的态度有所转变。

  在调解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扣除门把手维修费后赔偿王某3万元装修费,王某同意将宠物狗送走。双方放下成见,重归于好。

  调解心得

  化解矛盾纠纷时,要多角度思考问题,了解矛盾背后的纠葛。循序渐进,有章有法,逐渐掌握调解“火候”,才能在调解过程中把握全局,平衡各方利益,抓住调解关键点,合法合理给出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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