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惠民】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带来就医实惠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药费负担,阿勒泰市医疗保障局加强门诊保障能力,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让参保职工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红利。

近日,在阿勒泰市人民医院门诊缴费窗口,67岁的退休职工叶希肯·达吾列提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了普通门诊费用结算手续,以往门诊就诊费用需要全部自费,现在,他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


“以前在门诊看病买药都是自己付钱,今天用职工医保卡支付,原本323元的费用,只掏了139元,这大大减轻了我们的医疗费用负担,感谢党的好政策。”退休职工叶希肯·达吾列提说。


按照门诊共济制度规定,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报销实额达到3000元。


据了解,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包含两个“共济”:一个是“小共济”,即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另一个是“大共济”,即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门诊共济”更好地解决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不仅让参保职工全家享受“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个人账户可以全家使用,支付范围同时再扩大”的政策红利,还有力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阿勒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孔二伟表示:“我市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职工门诊共济政策以来,共8000余名职工享受了门诊共济报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地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把党的惠民政策送进千家万户,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族群众。”(阿勒泰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古丽沙拉·库尔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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