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8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日前,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了解到,秦安雪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秦安农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经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核准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分别使用秦安苹果、秦安蜜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自2022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甘肃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批核准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生产企业。

       近年来,秦安县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积极实施地理标志运用项目,以强化地理标志发掘、运用、保护为主线,着力推动地理标志工作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提升,引导企业规范用标,全面提高地理标志使用覆盖率,增加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全县地理标志运用成效明显,地理标志用标率增长迅速,有力助推了秦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10家,其中,“秦安花椒”1家、“秦安苹果”7家、“秦安蜜桃”2家,全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使用企业2家,其中,“秦安蜜桃”1家,“秦安苹果”1家。

       下一步,秦安县将以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秦安县)筹建、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秦安县)、秦安蜜桃标准化示范区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为抓手,进一步发挥监管保护和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高效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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