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文博短视频展示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文博单位: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提高文博单位社会影响力,中国文物学会和中国文物报社联合组织开展全国文博短视频展示推介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导向正确、内容优质、形式新颖、传播效果突出的文博短视频产品。推介活动遵循《全国文博短视频展示推介活动办法(试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推介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现就组织开展此项推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畴

本项活动推介的文博短视频,是指依托文博单位(博物馆、纪念馆、考古所、世界遗产地、考古遗址公园、文管所及其他各类文博单位)的文化资源原创的短视频作品。

申报的短视频作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2年以来,各文博单位依托文物本体、文博展览等自有文化资源或地域文化资源的原创短视频作品。

(二)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内容应符合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要求,帮助人民增强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加强政治把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抵制不正确的文化思潮。文物或展览与重大历史、近现代人物和事件相关的,其内容须符合权威历史结论;与中央领导同志相关的,其内容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三)作品应具备政治高站位、制作高品质、艺术高水准,以文物、文博展览为载体,研究阐释文化遗产价值,传播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文物故事,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为推动文博单位全媒体传播提供具有示范性的成功案例。

(四)作品应为具有独立或共同版权的原创短视频。不受理曾经获得其他全国性奖项的短视频作品申报。

(五)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及所获称号。

(六)推介活动设精品奖10个、特别奖若干、优胜奖若干。

二、材料报送

(一)每个文博单位限申报1个。

(二)认真填写《全国文博短视频展示推介活动申报书》(见附件),可在“博物馆中国”微信公众号下载。提交材料如下:

1.每个项目须提交纸质申报书两份、电子版申报书一份。

2.短视频为MP4格式,可采用手机、相机或摄像机拍摄,横屏竖屏均可,要求高清画质(分辨率为1920×1080),大于30秒,小于4分钟,视频文件≤500M。图像(人脸、展品、场景等)与声音清晰(讲解部分使用同期声),可进行后期剪辑制作,可加片头、字幕和辅助音乐。

(三)2022年12月26日前,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快递寄至中国文物报社;电子版申报书和视频报送至指定邮箱:wbdsptj@163.com,或将材料的百度网盘链接以二维码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卢老师   翟老师

电话:

17549636619  1327534102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

符合上述要求的短视频将陆续在“博物馆中国”视频号或微信号、B站号等上展示。推介结果及后续通知将及时在《中国文物报》、“博物馆中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全国文博短视频展示推介活动申报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编辑:卢 阳

审核:崔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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