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3时,清亮的法槌声在广东省广州市的北极——从化区吕田镇莲麻村一家民宿的草坪上响起,村民们坐在露天的法庭中旁听着。
李某承租了该村村民曾某夫妇的房屋用于经营民宿,签订合同后装修投资了约300万元。李某认为曾某夫妇未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其办理民宿网络预订平台业务,因此拒绝缴纳租金。曾某夫妇则提出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主张解除合同,要求李某支付尚欠租金、利息、违约金等共计36万元,并要求李某归还房屋、恢复原状。
这起纠纷发生后,引起了该村村民、民宿经营者的高度关注。村委主动向承办法官提出,希望借此案件的办理为当地民宿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普法教育。考虑到本案的典型性,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薛志军征得房东同意后,决定在涉案民宿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厘清矛盾焦点。经过庭前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流程,尽管当事人当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表示将认真考虑法官的意见。
庭审过后,法官现场宣讲了民宿经营有关的法律知识,并一对一为村民和民宿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来源: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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