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风漏气”要担责
我该怎么办?
党员干部小A入职不久就赶上换届工作,工作中零星地接触到一些尚未公布的人事信息。一次聚餐时,朋友们向他“打探”起换届人事消息,小A思忖,提前聊这些,不是“跑风漏气”么?
执纪执法者说:
换届“跑风漏气”,会引发种种猜测,导致干部思想混乱,搅乱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换届风气,败坏党内选人用人良好环境,必须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其中,本条违纪行为人一般是因工作关系能够掌握或者可能接触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及相关资料的党员。此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提前“透风”、敢于“冒气”、“跑风”获利等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选出好班子,换出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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