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高质量一体化,12月21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以视频连线形式召开合作座谈会,以更大力度合力优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副厅长王兰青,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分别就执法协作、立法协作、法律服务协作、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协作等主题开展了交流研讨,明确了下一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区域合作重点项目和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方案。
加强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合作,坚持融合与自主、共性与个性、集聚与辐射相统一、相结合,协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长三角三省一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合作,坚持融合与自主、共性与个性、集聚与辐射相统一、相结合,协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营商环境成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对外开放的新标识、区域竞争的新优势,让中国式现代化在长三角地区展现可观可感的现实图景。
加强立法协同,共同构建可预期的制度规则体系。强化企业沟通机制,注重企业视角,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会议明确,要聚焦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需求,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强长三角区域立法规划共研和计划安排衔接,围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市场秩序稳定、民生就业保障、投资管理、科技创新、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立法协同,持续加大制度供给。
针对三省一市法规制度适用衔接不够等问题,围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市场准入、生产要素获得、财税金融优惠等方面区别性、歧视性规定,推动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消除长三角统一大市场的隐形壁垒和制度障碍,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强化企业沟通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注重企业视角,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加强执法协同,争取形成更加统一的执法标准、规范的执法程序、互通的执法信息、有效的执法配合、联动的执法监督,共同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会议提出,要推动构建鼓励支持新兴经济发展的监管环境,建立健全区域统一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涉企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最大程度维护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协同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监督,推动重要行政执法领域行政裁量标准统一、重要执法制度统一构建、重要专项执法活动同步协调开展、跨领域重大执法案件协同办理。
加强政务服务和法律服务协作,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法律服务政策共商、机制共建、平台共用、资源共享,聚力解决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要以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为导向,对照企业法治服务“需求清单”,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履职清单”“服务清单”,聚力解决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急难愁盼”问题。
着眼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跨省通办”法治联合保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网上办理、结果互认。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长三角“一网通办”法治服务平台,实现执业律师档案调转、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跨省线上办理。
树立“法企同行”理念,在企业服务产品研发、线上线下平台对接等方面推进深度合作,促进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形成规模优势、组合优势。
指导相关主管部门紧扣企业在投资设立、经营管理、合同履行、纾困救助等环节的法律需求,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加强平安建设协作,着力强化行政争议、劳动争议等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等制度标准衔接、工作协同发展,齐心协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会议要求,要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化平安建设协作,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深化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快推进跨区域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制度标准衔接、行刑资源共享、工作协同发展,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助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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