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丁治源
咚咚咚……12月5日晚,楼上再次传来噪声。家住兵团第八师150团西古城镇某小区3楼的李某再也无法忍受,借着酒劲,他和妻子赵某上楼与邻居王某理论。
说话间,两家人言语不合,拳脚相向,赵某扇了王某两巴掌,王某也将李某的脸抓伤。被惊动的邻居急忙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劝说双方不要冲动,让赵某回家醒酒。由于是邻里纠纷,民警当即启动警调对接机制,联系150团西古城镇司法所干警调解。
西古城镇司法所负责人郭有全负责调解此事。他了解后得知,王某家住4楼,有3个孩子,小儿子刚满6岁,性格活泼,喜欢在家里蹦蹦跳跳。李某夫妇住楼下,整日不得安宁。双方也曾沟通此事,但效果甚微。久而久之,引发了事发当晚的互殴行为。
刚开始,调解并不顺利。王某情绪激动,表示要先将赵某“绳之以法”,再给自己赔偿3万元。赵某则称,动手打人的原因是长期受噪音困扰,而且王某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她无法接受。
待双方情绪平复后,郭有全将两家人请到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室,“背靠背”说法律、讲道理。他劝赵某夫妇:“处理邻里纠纷的方式要合理合法,借着酒劲大打出手,不仅错误还激化矛盾。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你们确实需要向对方赔偿。”
劝王某时,郭有全说,邻里之间要互相体谅,不打扰邻居正常生活是社会公德也是居民义务,平时应对孩子加强管教,必要时将运动垫铺在地板上,可以起到隔音效果。
在郭有全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都愿意息事宁人。郭有全趁热打铁,指着人民调解室墙上的“万事和为贵 有理让三分”牌匾,再次劝解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包容。
最终,王某主动放弃赔偿,并就噪音问题向赵某夫妇道歉,保证以后会管教好孩子。赵某夫妇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向王某道歉。就这样,两家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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