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安紧盯岁末年初社会治安规律特点,围绕影响群众安全的民生案件和社会治安突出隐患,推进治安防控“四个一”体系建设,深化“潮汐勤务”工作机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冬日攻势”专项行动,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根据“冬日攻势”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潮阳公安机关剑指“两卡”犯罪,上下合力、重拳出击,迅速掀起打击新高潮,一周内刑拘涉“两卡”犯罪人员17名,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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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卡”人员李某(男,21岁)、刘某泽(男,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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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卡”人员周某(男,34岁);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卡”人员陈某发(男,42岁)、郭某鑫(男,24岁)、范某飞(男,30岁)、曾某国(男,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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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卡”人员赵某军(男,35岁)、黄某盛(男,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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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卡”人员张某鸿(男,26岁)、张某森(男,22岁)、陈某伟(男,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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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卡”人员张某烽(男,20岁)、曾某珠(女,41岁)、许某雷(男,50岁);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卡”人员黄某(男,25岁)、李某俊(男,20岁)。
平安君温馨提示:市民朋友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银行卡、手机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主动前往相应银行、电信运营商网点现场注销相关“两卡”。
凡不主动注销相关银行卡、手机卡的人员,一旦相关“两卡”涉案,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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