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 猫头鹰 猫头鹰...
夜鹭 夜鹭 夜鹭...
...
听说只要救助了一只
就会来第二只、第三只...
确定你们回家没有散播信息?
真不是拖家带口前来“骗吃骗喝”?
林子那么大 就没有其他邻居?
事情吧 就是这样不兴念叨
这不 !“新人”说来就来
市中公安分局党家庄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早上开门时发现胡同里趴着一只鸟,好像受伤了,需要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经检查,鸟的翅膀受了伤,导致无法飞行,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其进行治疗及养护。
经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工作人员辨认和检查后,发现这只鸟状态良好,除一侧翅膀向下耷拉外并无明显流血和外伤,初步判定可能是翅膀受到撞击后受伤降落的,这只鸟学名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黄河街道新街村村民段某来到章丘公安分局吕家寨派出所,称其在野外农田劳作时,捡到一只鸟,不知是不是保护动物,要求民警处理。民警随即对该鸟进行查看,发现这只鸟呈灰褐色,长细腿,嘴形细长,因为之前没见过,无法确定其种类,民警决定一边将信息上报分局森警大队,一边与林业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沟通。
后经林业部门鉴定,确定此鸟名为“草鹭”,主要栖息于开阔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带的湖泊、河流、沼泽、水库和水塘岸边及其浅水处,该物种分布范围广,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种群数量趋势稳定,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此鸟在我们这儿平时不大常见,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转好,草鹭回到了人们的视线之内。
根据工作人员建议,民警遵从该鸟的生活习性,将这只草鹭送到辖区黄河岸边放生,让其回归自然,自由生长。
章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两名工人手里抓着一只鸟正在进行捆绑,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上前询问。经查看,此鸟色彩斑斓,鸟喙弯曲,体长约30公分,工人对民警解释说:由于天气原因,鸟不小心飞入房中,因为发现鸟长得很漂亮,所以想要捉回家。
民警出于职业敏感,于是对该鸟进行拍照并上传求证,经取证,权威人士初鉴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随后,民警对工人现场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民警与权威人士的答复意见。为避免出现意外,民警与工人决定现场放飞,红隼一飞冲天,回到属于它的世界。
哟呵 上面几位一看就是新来的
多少还带有一点小腼腆
不像是某些老熟人
啧啧啧...
起步公安分局大桥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湿地发现一受伤的鸟,长嘴巴、红眼睛、黑羽毛,因为没见过,又害怕是保护动物,不敢轻易去动。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此鸟为国家三有动物夜鹭,因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夜鹭野性强,本身有外伤,如果强行控制容易受到惊吓导致意外死亡。
于是民警小心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夜鹭”受到二次伤害,并及时联系济南市动物园,将受伤的夜鹭妥善移交动物园工作人员。最终由专业工作人员对这只夜鹭进行后续的救治。
长清公安分局张夏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北大沙河附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民警接警后很快到达了位于张夏街道土门村的河边现场。民警经过初步检查,分析猫头鹰可能因受到惊吓或其他原因不慎跌落导致无法飞行,为避免其再次受伤,民警随即与林业部门联系请求协助。经林业部门检查核实,该猫头鹰学名大雕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林业部门将猫头鹰带走进行收养治疗。
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我们周边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野生鸟类
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国家保护动物
需要大家共同保护
民警提醒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加大,不少市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大家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保护动物后,请及时联系报警求助;且猛禽类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广大市民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身防护,及时寻求专业人员到场处置,确保自身安全。如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受到法制制裁。
来源:市中公安分局、长清公安分局、章丘公安分局、起步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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