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无声”
正义“有言”
近日,木兰县法院审理了
两起被告人均为
聋哑人的盗窃案件
用手语传递司法声音
让被告人感受法治力量和温度
2022年4月至8月,被告人韩某、刘某分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二人分别于2022年7月和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1月24日,木兰县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无声”的庭审
由于两名被告人均为聋哑人,为充分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审理过程公平公正,本案的承办法官专门联系聘请了手语教师,对庭审过程同步翻译,让被告人“听见”庭审、“听见”公平之声。
庭审中,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法官特意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减少被告人的恐惧感,同时方便手语老师准确完整地进行翻译。手语老师耐心将公诉机关指控内容及法官问话、辩护人意见等“说”给被告人“听”,并将被告人用手语及肢体动作所表达的内容翻译给法官。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在无声中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木兰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韩某贩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刘某贩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两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表示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聋哑人虽是弱势群体
但“聋哑”不能成为
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和“免罪牌”
如果触犯法律
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为聋哑人
聘请手语翻译
在保证聋哑人诉讼权利的同时
也确保了审判结果客观公正
体现了司法对人权的
尊重和保障
来源:木兰县法院
编辑:王鹏、刘书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