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近日,有市民反映十堰城区一药店售卖的新冠检测试剂盒随意涨价,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采取行动。
12月23日上午,根据市民反映,茅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宏康医药商场中岳路店,现场查看了销售记录,药店多批新冠检测试剂盒进价为每支4.5元,在21日之前标价为每支5.5元,21日当天却以每支7.5元的价格销售多支。药店负责人表示,宏康医药商场并未要求涨价,涨价是店内销售人员个人行为。
今年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其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茅箭区市场监管局也将对该药店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这家药店销售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部分药品价格标签混乱,现场要求进行整改。该店负责人表示将引以为戒,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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