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法院推行涉未案件“三审合一”机制,成功调解首起行政复议案件

本报记者 刘岩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庭副庭长于长娟成功化解一起治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此案是榆树法院打造新时代少年法庭,确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以来调解的首起行政案件。

2022年7月,被处罚人王某收到榆树市公安局作出的关于王某殴打学生的行政处罚决定,但王某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否认对其学生实施了殴打行为,认为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履行职务行为,不属于殴打行为。王某遂向榆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榆树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榆树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王某对榆树市公安局、榆树市人民政府的治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拟定开庭时间,并通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承办法官庭前对案件进行了梳理,通过阅读卷宗、对相关证据进行评析、对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等一系列工作进行研判,找准矛盾根源,总结争议焦点,决定对王某展开行政协调。承办法官向王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教师教育学生目的、手段、范围等方式进行全面解读,释法明理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认识,由于对法律存在盲区导致做出不当行为,对此感到羞愧,导致被行政处罚也深感遗憾,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自愿申请撤回行政诉讼。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王某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亦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准许其撤回起诉。至此,通过庭前协调,“三审合一”第一起行政案件成功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榆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涉未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归由少年法庭审理。安排专业法官,依托社会各方力量,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少年审判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新型审判模式,有效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审判队伍职业化。未来,榆树法院少年法庭将继续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以高效温情的司法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为法治榆树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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