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发布“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一老一小”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其中民政服务机构内的“一老一小”多数是老、弱、病、残,更是防控的重中之重。12月24日,记者获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民政服务机构“一老一小”服务对象,深入民政服务机构调研,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商讨,并以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名义印发“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做好做足常态化应急准备和突发应急处置,进一步精准做好过渡期“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为服务机构“一老一小”筑牢防护屏障。

工作人员驻点服务机构

针对常态化应急准备,方案指出,我市现已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专班(办公室)、应急处置专班、医疗保障专班、交通转运专班、舆情应对专班、督导检查专班等6个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协调各服务机构进一步精准做好过渡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市级服务机构由市民政局负责、镇级服务机构由属地镇(街道)负责的分级管理机制,建立民政局、卫健局、各镇(街道)、医疗单位及各服务机构应急协调机制,建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运用。其中:

分级管理机制将由市民政局及各镇(街道)按管理权限派驻服务机构驻点工作人员,履行督促、指导、服务职能,各驻点工作人员向派出单位负责,定期报告履职情况。服务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的防控工作,建立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院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

应急协调机制将由卫健局组建完善市级医疗保障队伍,确保及时有效做好“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医疗应急处置工作;市民政局、各服务机构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服务机构内实行分区管理

方案指出,各服务机构要科学进行机构内分区管理,划定无疫区、缓冲区和感染区(缓冲区和感染区按照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配置),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小单元、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减少人群流动,尽可能降低群体性感染风险。感染区用于院内感染人员的临时健康监测和治疗,缓冲区用于特殊情况下外出返院返岗人员的临时健康监测(进入缓冲区前提供“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和疫苗接种凭证,在缓冲区经过5日集中健康监测后提供“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由服务机构闭环接入无疫区。

医疗保障和物资保供方面,方案要求各机构内的N95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成人纸尿裤、护理垫等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照护物资要不少于1个月的储备量。按照院内人员总数的25%—3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入住率超过50%的机构需酌情增加。

出现阳性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已建立由机构负责人、机构联络员、挂钩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卫健挂钩联络员等组成的石狮市“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专班,组建应急支援队伍人员,确保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转。方案明确,一旦服务机构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抗原检测阳性、发热38.5℃及以上情形的,立即启动“立即报告、封闭管理、分区管控、治疗处置、风险排查、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的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在阳性病例的治疗处置方面,方案指出,服务机构将第一时间联系挂钩的医疗机构联系人员,由卫健、疾控部门组建专业团队入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确定治疗、转运、院感防控隔离、环境消杀等方案。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经评估符合在院治疗条件的,可选择由交通转运专班统一派车“点对点”治疗或家属“点对点”接回治疗;经评估需立即转运的重症对象应由专车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市总医院),通过绿色通道优先救治。

经属地指挥部评估认定机构内无阳性病例、无疫情复发风险后,服务机构终止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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