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重症识别卡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新冠病毒感染后应密切关注自身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以下症状的任何一项,应及时与家庭签约医生或网格员联系,研判后确定治疗意见,可拨打区县转运专班调度电话,就近就便转运至医院就诊。

1、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呼吸频率≥30次/分;

2、服用退烧药后仍发烧超过38.5℃,持续超过2天;

3、体温35℃及以下;

4、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5、胸部感到持续疼痛或持续压迫感;

6、头晕、无法醒来或保持清醒;

7、皮肤、嘴唇或指甲床苍白、灰色或发青;

8、虚弱或脚步不稳;

9、抽搐;

10、持续不能饮食,或腹泻、呕吐超过2天;

11、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12、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1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来源: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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