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天水建设,加强对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工作,日前,天水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天水市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明确考评对象,量化考评指标,优化考评办法,定好“五线谱”,用好“指挥棒”,纵深推进法治天水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考评办法》从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出发,明确了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容、程序、方式和计分标准、等次设定、结果运用及纪律要求等方面。主要围绕全年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两个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完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考评办法内容实、方法实。
为切实保障考评更加科学精准规范,确保《考评办法》实施效果,结合县区和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不同职责,同步配套制定了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指标分县区,司法、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和无行政执法权部门三个层面。
《考评办法》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为全面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对考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其中:对县区的考评,采取平时工作情况考评、自查自评、实地考评、第三方评估、协调小组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突出了实地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性,又明确了平时考评和领导评价对考评的参考价值,科学引导县区既创特色亮点,又注重补齐短板弱项;对市直部门单位的考评,采取平时工作情况考评、自查自评、实地考评、协调小组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强化了部门的责任,凝聚起了自我加压和检查督导的合力。
考评得分实行百分制,包含基础分100分、工作推进加减分和否决项扣分,三项之和为年度考评得分,精准赋分很好地体现出考评结果的科学性。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针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制发《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督办函》,对年度考评排名末位的县区和名次退步较大的县区通报警示,并列入下年度法治建设重点督察名单。考评结果将按一定权重计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