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汕头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酒精测试值高达“218”,竟还觉得“事儿不大”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平大队民警
在中心城区民族路查获一辆二轮摩托车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
结果显示驾驶员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
为227毫克/100毫升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张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
为218毫克/100毫升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采取
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同时依法对他无证驾驶
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喝了两杯白酒但意识清醒”?不要你觉得
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民警辅警
在中心城区金湖金环路口查获一辆小汽车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
驾驶员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
为89毫克/100毫升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
民警发现徐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属无证驾驶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毫克/100毫升
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徐某
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同时依法对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路程很近”
“就喝了一点酒而已”
……
这些站不住脚的说辞背后
是对生命安全的轻视
和企图逃避查处的侥幸
一次的心存侥幸
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酒驾毁掉的不仅是酒驾者的人生
更让那些无辜的家庭饱受痛苦和折磨
酒后驾驶将面临什么代价?
平安君再次提醒
酒后驾驶摩托车
也是酒驾!
普法时刻:《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明确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也属于机动车范畴。
以下关于酒驾的几大误区
你一定要注意!
误区一: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
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二: 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构成酒驾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三: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喝酒后的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酒驾。
误区四: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 ❌
在小区等地点饮酒驾驶,如果经过测验调查后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平安君安全提示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