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凉城:“林长+警长”守好绿水青山

2022年12月26日,人民公安报以《凉城:“林长+警长”守好绿水青山》为题,报道了凉城公安“林长+警长”新型生态警务运行机制。

12月18日一大早,在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蛮汉山林场,由民警和林业职工组成的巡逻队正在巡山检查。“又到了防火期,我们要对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凉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队长刘耀东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蛮汉山林场林业警长。

今年以来,凉城县公安局在全县建立起“林长+警长”新型生态警务运行机制,全力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凉城县公安局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建立县、乡(镇)两级森林警长制,分别由县公安机关、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森林警长,配套建立“一林一警”责任体系,建立完善与林草等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联席会议,构建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联合督办、问题会商等机制,合力保障森林草原生态安全。目前,共设立县镇级森林警长24名。

在蛮汉山林场的醒目位置设有森林警长公示牌,上面公开标注了森林警长的姓名、职务、职责、责任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设立公示牌的目的是便于群众报警求助和监督举报。”刘耀东说,类似这样的公示牌在蛮汉山林场共有15块。

“实行‘林长+警长’制,重点开展森林管护、古树名木和野生动物的保护,打击私挖乱采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全县林草资源筑起了一道‘防护墙’。”凉城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宏介绍说。

今年以来,由凉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牵头,组织各级森林警长开展林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对230起案件进行了复核,共立盗伐林木案件4起、非法占地案件1起。同时,协助其他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办理行政案件100余起。

为全面提升生态保护执法质量和水平,凉城县公安局还与林草部门开展“捆绑式”执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应用、执法协作技巧等,进一步落实了“林长+警长”机制。

排版丨李   彤

审核丨于   洁

视频丨人民公安报、平安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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