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上认识的“白富美”让他搭进了100多万元

谎称自己是“白富美”,其实就是个诈骗犯。经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小美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11月10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小美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1月,小强与小美在一次饭局中相识,为了方便联系双方互加了微信。小美为自己编造了一个高端的人设,谎称自己是某集团的财务副总监,父母均为内蒙古自治区某单位的领导,有权有势。而小强对小美“白富美”的身份深信不疑。

随着交往不断加深,二人很快熟络起来。一天,小美焦急地找到小强,说自己父母被中央纪委监委调查,全家人的银行卡都被冻结,请求小强帮助其渡过难关。为了打消小强的顾虑,小美还谎称自己名下被冻结的银行卡内有3000余万元,在北京有一套房,在乌审旗有两套房,其中一套是别墅,其父亲在呼和浩特市有一家酒店。

由于之前去过小美的别墅,在平时交往中,小美也向他发过自己的工作照,小强就相信了小美。再加上小强也想搭上关系,通过小美的“高官”父母办理中石油入网证。为了帮助小美,小强前前后后给了小美100余万元。

行骗期间,为了博取信任,小美以母亲的名义给小强发短信,请求小强照顾好她女儿,承诺处理完事情必有重谢。小美还以母亲名义,使用诈骗所得款给小强购买了手机作为礼物表示感谢。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2021年6月,小强发现小美前后在微信上发的父母照片竟是不同的人,后来他又从他人口中得知,小美的父母早已过世,她本人没有工作,小强登门的别墅是小美租住的。

小强发觉自己被骗后多次催促小美还钱未果,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5月13日,乌审旗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8月10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美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一审宣判后,小美不服提出上诉。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于莹莹 杨伊日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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