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执行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从接收线索到出警仅用十分钟时间,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2小时就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该案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刘某未按时给付冀某房屋租赁费,冀某将刘某告上法庭,2021年6月24日,在法官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于同年9月24日前给付冀某租赁费3万元。但刘某并未按期履行,无奈之下,冀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您好,我发现刘某的车了,就在房寨这里。”12时30分,执行法官接到当事人提供线索电话,立刻放下手中碗筷,向执行干警拨打电话“有紧急情况需要马上执行,十分钟后法院门口集合!”12点40分,执行干警准时出发前往房寨镇。
到达房寨镇后,通过当事人指引寻找到了刘某停在路边的车辆。在对该车辆进行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听到动静前来查看,执行干警迅速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做好围观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在有力的举措之下,顺利依法扣押了涉案车辆,完成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并将刘某拘传至法院。
将刘某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启动对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用以偿还债务,会按照拒执罪对其之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想方设法筹集部分租赁费交付申请人,剩余款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下一步,馆陶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让老百姓利益得以实现,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编辑: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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