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一房东被处罚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基础工作,房东在出租自己的房子时,必须实名登记并报送租客信息,如果只收租金不问客将被处罚。12月24日,福建省上杭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一名任姓房东受到警方罚款200元的处罚。

原来,12月24日16时许,城郊派出所民警在对临城镇城北村西环路段开展检查中,发现一房东王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蓝某的身份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该所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城郊派出所为做细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外来人员来月登记、走有注销,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不定期出动警力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清查,严格管控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对涉疫期间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快速查处,有力维护辖区治安平稳。

通讯员 张菡珏 李碧英 马庚梅

责任编辑 李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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