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清市参保企业申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知

各临清市参保企业:

2022年4月,我市出现1个(含)以上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区域,按有关政策已达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条件。前期,我局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社保、市场监管、税务等共享数据比对筛查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并发放至其对公银行账户。目前,我局已基本完成上述参保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审核工作。剩余未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主要原因是,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掌握企业经营地、企业对公账户等信息。

为扩大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覆盖范围,现面向临清市参保单位开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网上申报渠道。有关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在临清市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费,且经营地位于临清市的参保企业,可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在核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时,按照本年度首次列入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实施静态管理7日起始月的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人数确定(经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反馈,临清市本年度首次列入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起始月为2022年4月)。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临清市参保企业登录聊城12333服务网(http://www.sdlc12333.com/)→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直接进行网上申领。

1.在聊城12333服务网(http://www.sdlc12333.com/) “服务大厅”栏目选择“单位网上服务”。

2.登录进入聊城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主界面左侧选择“失业支付”,在界面中间部位“稳岗补贴管理”点击“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进入申请界面。

3.点击“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过程中弹出如下对话框,点击“确定”,进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界面。

4.进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界面,填写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在补助信息部分,在“补助原因”一栏选择“静态管理7日以上”,起始月份填写2022年4月(于2022年4月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

在“企业银行账户信息”部分,企业须如实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户名等对公银行账户信息,便于后期资金拨付使用。其中,“开户银行”为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必须为企业对公账号;“银行户名”填写企业对应银行开户的规范全称。

5.进入补贴明细核对界面,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补助原因、起始月份、参保缴费人数和企业银行账户等基本数据直接显示。如无误,请点击右下角的“信息确认”,进入下一步。

6.在扫描材料环节,直接点击右下角的“下一步”,进入等待中心审批环节。

具体的申请流程请登录临清市12333服务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120.220.17.66:7777/hso/logonDialog.jsp)→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查看“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网上申报流程”。

三、受理时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其他说明

(一)单位申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二)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三)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及其用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请提前电话或现场咨询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企业申报时,须已足额缴纳列入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实施静态管理7日起始月的失业保险费(经营地位于临清市的为2022年4月)。

        联系电话:0635-7121836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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