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王霆
12月26日,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在开展的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中,对淄博某石料厂等5家存在超标准装载、配载违规经营行为的货物源头企业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11月下旬以来,该大队根据上级开展冬季环保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单位的职责分工,开展了保障路域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前期群众反映较多的元绪路、崇正路等部分路段因大货车违规运输造成扬尘扰民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治理,对涉及矿山石料、各类施工工地等重点货物源头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求各货物源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外运相关规定及上路标准,对其运输车辆严查严控,做到规范运输不超载、篷盖严密不撒漏,车身干净不带泥上路。
据了解,自整治行动以来共处罚超标准装载的货物源头企业34家、撒漏运输违章22起,均按照《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的规定实施了相关处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