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闵行区某生产企业负责人
至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纪王派出所报案
称企业遭到了
敲诈勒索
通过询问民警了解到
刘某某原为该公司仓库主管
因与上级管理人员不合
便愤然离职
并于12月7日
以手上有公司
使用过期原材料的
单据和照片
要挟公司
索要50万元
而经过民警调查发现
刘某某口中所谓
使用过期原材料的情况
并不存在
公司将过期原料
放到专门的地方集中管理
以便统一进行销毁
相关流程上岗前
都会进行培训
(过期原料)
民警根据企业
提供的相关信息
警方迅速
找到了刘某某
并将其带所配合调查
刘某某面对讯问
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其因为自己在公司工作6年
而离职后感觉公司
对其有所亏欠
才做出了如此举动
目前
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
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对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行为,警方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警方将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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