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近日,当事人程某某驾驶的晋JX36XX号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307线(黄山线) 764KM+800M处(柳林县薛家湾龙泉御景小区门口附近路段),与由南向北当事人姚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当事人姚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姚某某头部受伤严重急需做手术,但姚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抢救、手术费用。办案民警主动积极协助伤者家属完善核实相关垫付材料,及时将申请垫付款37000元打入医院账户,使姚某某伤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