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辅警管理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揭晓

12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揭晓了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强化监督管理问题向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等10份检察建议入选十佳检察建议,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土地出让金收缴不规范问题向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等20份检察建议入选优秀检察建议。

据悉,为落实好最高检党组“质量建设年”部署,进一步推动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能动履职,引导规范职务犯罪检察类检察建议制发和跟踪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有效促进腐败问题的诉源治理,2022年8月,最高检第三检察厅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检察类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活动过程中,全国32个省级院共报送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124个。后经各省级检察院推荐、实务专家评审、征求最高检有关部门意见,并报最高检领导审批,最终评选出30个优秀案例。

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的分别是: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强化监督管理问题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就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问题向某协会制发检察建议;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就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漏洞等问题向某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就粮食购销领域管理漏洞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山东省检察院就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投标和服务监管问题向某应急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就辅警管理问题向某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就社保资金管理等问题向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广东省龙门县检察院就社会保险管理问题向某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检察院就完善民政资金管理问题等向某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就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管理等问题向某自然资源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据悉,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优秀检察建议有二十份。包括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土地出让金收缴不规范问题向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就财务管理漏洞向某中学制发检察建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就警用物资采购漏洞等问题向某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等。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能动履职,聚焦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结合办案加大职务犯罪检察类检察建议制发力度,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促进提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效能,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贡献力量。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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