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医保,即日起执行

武汉晚报12月29日讯(记者胡琼之)29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消息,为更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加强全省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用药需求,经国家医保局批准,现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自2022年12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9日。

本次新增36种药品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事实上,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往往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编辑:余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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