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霈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统一部署,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2023年2月28日前参加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仍可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此次延期将有效避免群众因未按时缴费影响享受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了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相应同步提高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50元。居民个人自行缴费的,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自助缴费(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办税(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渠道完成医保费的缴纳。
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方面,参保居民只要正常缴纳居民医保费,即可享受下列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200元。
(二)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一个医疗年度内,“两病”中的一个病种的封顶线为300元,“两病”合并及使用胰岛素的封顶线为600元。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甲类门诊慢性病23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年封顶线1500元(省局规定的肺结核等5种纳入甲类,封顶是4000元);乙类门诊慢性病24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按病种不同年封顶线分别为1万元、5万元、15万元。
(四)住院待遇。起付线: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公立基层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00元、第二次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一)起付线:9500元。
(二)报销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95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
(三)封顶线:40万元/年。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5000元,各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参加居民医保的育龄妇女合法生育的,可享受生育限额补助,具体标准为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因怀孕或生育引发的疾病按住院待遇支付。
医保部门提醒,尚未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请务必在2023年2月28日前继续完成个人缴费,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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