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今后我会好好教育儿子,我不想让他成为老赖”。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办理的两起借款合同纠纷中,两位父亲自愿选择给儿子偿还债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诚信做人的道理。
方某和王某向一家网络公司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因二人未按时还款被起诉至宣威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试图联系二人,但电话却都已停机,在送达诉讼材料时发现方某和王某的父母都在老家,在说明了案件情况并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二人的父亲都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借款,希望不要因此事让刚二十出头的儿子就成为“老赖”。
方某和王某的父亲主动到法庭给付了款项,原告见状,也自愿放弃了利息等主张,案件顺利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
“子债父偿”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两位被告父亲用内在的道德标准要求自我,生动诠释了诚信立身的道理,这样的诚信精神值得我们点赞。
同时,承办法官还想提醒大家,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被告父亲递过钱的那双手以及那些零钱,真心希望子女能够理解父母的辛苦付出,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向他人借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消费观,争做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胡娇
来源|宣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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