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排查自建房1783万栋 将从三方面落实安全整治


12月29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住建安全在行动”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住建安全在行动”还将延伸到自建房安全方面。四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了半年多,基本完成了隐患排查,接下来要如何整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程刚做出了解答。

程刚介绍,从今年5月以来,我省聚焦“百日行动”目标任务,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共排查自建房1783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9.6万栋,基本摸清了全省自建房底数和现状,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以‘住建安全在行动’为重要抓手,督促指导各地抓好三方面工作。”程刚介绍,一是严格隐患管控。加强封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严格落实撤人、停用、封房等管理措施,并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止经营,整改销号前严禁恢复使用,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在加快分类整治方面,我省将大力推进房屋安全评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落实分类处置,不搞层层加码、“一刀切”。

此外,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我省将认真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固化为长效机制。探索完善房屋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等制度,压实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推动构建用地规划、建设改造、使用经营、拆除重建等全链条管理制度,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袁弘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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