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延边12345咨询:如果员工是阳性,企业是否有权要求员工必须上班?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阳性是否一定要上班,需要根据劳动者自身身体状况判断,企业需与劳动者充分协商,确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可向企业出具核酸、抗原阳性证明、社区相关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向用人单位请病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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