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达州市通川区
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至7日在达州宾馆召开,会期四天。
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四、听取并讨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政协委员大会发言;
六、人事事项;
七、审议通过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九、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讲话;
十、其他事项。
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区政协十一届
第六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未尽事宜授权政协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会议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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