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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黄融媒收集编辑:内黄融媒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人民法庭顺利高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纾忧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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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吕某在内黄县某乡经营化肥门市,被告郭某在内黄县某乡种植农作物。郭某经常到吕某店内进货,结算后,于2016年8月4日欠原告化肥款3500元,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吕某多次催要,郭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吕某遂到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当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沟通了解案情。被告认为原告售卖化肥价格较贵,自己吃了亏,不愿意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则认为对方购买自己的东西就是认可了价位,必须尽快还款。法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同时,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耐心为双方调解矛盾,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被告下个月偿清剩余货款结案。至此,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涉企纠纷的司法服务、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执行联动等工作,努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细节中,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张耀文 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