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没那么巧碰到交警的!
估计交警蜀黍都“阳”了
没人值班啦~
这么晚了不会查酒驾的!
怎么可能天天查酒驾呢!
别以为放假就不查酒驾了
风里雨里
交警会在各个路口等你
不过希望大家明白
查处违法不是目的
守护群众平安才是终极目标
酒后驾驶危害大
一旦发生事故
即使再多眼泪和后悔都无法挽回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乐县重拳出击,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安全。
从2022年12月31日至今,将乐县共查处酒驾6起,涉证4起,其他违法行为110起。
新年伊始
有哪些“醉猫”上榜了呢?
2022年12月31日19点52分,张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府前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12月31日20点16分,黄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府前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01月01日19点43分,肖某酒后驾驶三明G****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至府前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01月01日20点20分,宋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府前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01月02日19点37分,林某某酒后驾驶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至府前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01月02日19点55分,伍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府前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
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
广大驾驶人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
坚决劝阻制止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