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 报 条 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至今活态存在,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谱系清晰。
(三)体现福山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出色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同等条件下,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
二
申 报 程 序
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审核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社会公示、研究确定等程序后,报区政府审批,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三
申 报 材 料
(一)项目资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具体格式见附件1)。
2.辅助资料:包括录音、申报片、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其他资料
第八批区级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
报 送 形 式
(一)纸质材料
“项目资料”,每个项目除视频外,报送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装入2个独立的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其他资料”,报送1份原件。
(二)电子材料
将所有申报材料拷贝到一个U盘,U盘内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包含2个文件夹,“项目资料”为1个文件夹,“其他资料”为1个文件夹。
1.“项目资料”,每一个申报项目内设“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和“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
(1)“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内设3个文件夹:
①项目申报书,内分2个文件夹,一个是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个是项目申报书中签字盖章部分的JPG版;
②照片;
③视频。
(2)“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包括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2.其他材料,报送一份pdf版,一份Excel版。
以上(一)(二)项内容需专人报送至烟台市福山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审核不通过的,当场退回。
五
注 意 事 项
申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材料整理阶段,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20日,第二阶段为材料审核阶段,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3月24日。请在材料审核阶段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福山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将组织对申报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后不合格项目的材料退回,修改后的项目申报材料重新报福山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经再次审核仍不合格者,将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联系单位:烟台市福山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人:张瑶
联系电话:0535-6367712
邮箱:fsqfybhzx@126.com
六
申 报 材 料 下 载
途径一:搜索烟台市福山区文化馆网址
http://www.fsqwhg.cn/html/feiyi/1527.html
途径二: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可
来源:福山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