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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商报收集编辑:每日商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富贵一时,名节千古。求取钱财时,必须合乎规则、被社会允许、通过正当渠道进行。”1月3日,新年伊始,国网海宁市供电向全体职工发放自制的《2023年每周工作日志》,职工顾炜杰仔细翻看着日志薄上的廉政警示语。
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廉洁风险防范意识,该企业纪委通过《2023年每周工作日志》为载体,在每页上刊印廉政教育警示语,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进行节前和日常的警示教育与提醒,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单位党员干部和员工纷纷表示,在记录工作日志的同时,常读警示语,提高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同时,为防止节日期间铺张浪费和不廉洁等行为,该企业纪委还组织了98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提出廉洁过节要求,重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十七个严禁”规定。并公布“四风”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对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等现象进行督查,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弦”,强力遏制各种“节日病”。此外,纪检组还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违反工作纪律、违背供电服务宗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公司风清气正。
“作为电力员工,既要‘依法从业’、‘不受’、‘不污’,又要修身养性,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企业纪检工作人员介绍说。“祸患积于忽微,小贪终成大贪。廉政教育警示一定要常抓不懈,始终严以律己,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郭明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