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白天中医日间病房诊疗后便可回家,无需住院也可享受医保报销,既省时又省钱。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联合在郑州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首批确定颈椎病、风湿病、中风等39个病种、11家定点医疗结构,使患者中医治疗不住院也能享受医保报销。
首批确定39个病种试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
《通知》明确规定,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以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为主,且在非治疗期间不需住院持续观察的患者,经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同意,在当日治疗结束后即可离院的治疗模式。
按照中医药优势突出、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治疗费用稳定、医疗安全可保障、疗效与西医药疗效相近或优于西医药疗效的原则,郑州市首批确定了颈椎病、肩周炎、腰痛、风湿病、痛风、中风、哮喘、眩晕、骨折、脱臼等39个病种试行中医日间病房管理方式进行医保结算。
省会1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首批试点
按照规定,新政实施范围为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符合中医住院诊疗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独立中医日间病房病区或分散在各临床病区,具备实施中医治疗相关诊疗场所和设备、具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师、护理人员。
郑州市确定首批试点医疗机构11家,包括: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市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郑州市颈肩腰腿痛医院、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中牟县中医院、新密市中医院。
中医日间病房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
《通知》规定,中医日间病房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经医师诊察,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住院期间按一次普通住院进行结算,需办理入、出院手续,期间发生的与本次治疗相关的费用一并纳入结算。中医日间病房入院之前、出院之后发生的检查、检验和门诊治疗费用,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结算管理。
患者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机构不得收取与中医日间治疗无关的其它费用。患者一个结算周期内,床位费不再收取,护理费按三级护理标准的30%收取;中医、中药类费用应不低于医疗总费用的70%;中药饮片(含中药汤剂、外用中药洗剂、院内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口服中成药占药品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90%。
按照规定,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参保人员,原则上30日内不得因同一诊断再次进行中医日间病房治疗;15日内不得接受其它病种中医日间病房治疗。参保人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确因病情变化需转入普通住院治疗的,中医日间病房诊治费用及转入普通病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普通住院进行结算。
试点医疗机构和试点病种实行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中医日间病房应以收治诊断明确,病情相对单一,适合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的患者为主要对象。与试点病种主诊断符合,即可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管理。
各试点医疗机构要对本院中医日间病房试点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治疗方案要侧重于对主要诊断的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为主的治疗,规范、合理诊疗,严防过度医疗、小病大治,每日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项目应按照诊疗规范严格控制,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非病情需要不宜超过5种。
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医疗机构和试点病种实行动态管理。郑州市医保局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试点医疗机构、试点病种、结算方式等适时调整。(记者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