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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实习生 朱佳妮
1月1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会上介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以省控湖泊为重点,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并将洪湖、梁子湖、斧头湖列入省级生态环境科研课题,持续开展研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晓洁在会上介绍,湖北省级编制6个跨地市重点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督导地市编制实施重点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或达标方案。全面开展入湖排口排查整治,加强省控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查、测、溯、治”,共排查入湖排污口2841个,分类推进整治。
湖北开展重点湖泊专项治理,将洪湖、梁子湖、斧头湖列入省级生态环境科研课题持续开展研究。制定推进洪湖、梁子湖、斧头湖水质不达标问题整改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八项重点任务落实,组建指导帮扶团队,“一对一”盯质量、查问题、督落实。开展洪湖、梁子湖、斧头湖流域专项监测,加强入湖支流、港渠、涵闸水质监测。开展区域交叉执法,严格监管湖泊流域内排污单位。
同时,织密水环境监测网络,指导地方完善市控重点湖泊监测点位,规范水质监测管理。对洪湖、梁子湖、长湖、斧头湖、东湖等16个湖泊开展水生态监测试点。并推进武汉、荆州、鄂州、黄冈、咸宁等地湖泊“以草净水”治理试点,指导实施崇湖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修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还会同省河湖长办、湖泊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地方、各级河湖长办通报重点湖泊水质,压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湖泊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入湖污染增量,加强湖泊污染整治,推进湖泊保护修复,强化湖泊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