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回数十万的投资款项,黄先生可谓煞费苦心,先后把投资款项转为借款,并延长还款期限,允许分期偿还。
然而借款再次到期之后,黄先生多次沟通得到的,却还是无尽的拖延和拒绝支付。
“讨债已经心累了。”无奈之下,黄先生一纸诉状,把欠债人张老板告上了法庭。
2022年底,该案被法院委托至深圳市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由调解员封海滨负责调解。
借款到期债主苦盼还钱
令黄先生费尽心力的这笔借款,还要追溯到8年前。
2015年,黄先生和张老板签订了一份《投资合同》,合同约定黄先生向张老板投资30万元,用于投资张老板的水产养殖项目。
按照约定,张老板应在合同届满两年的3日内,向黄先生支付最初投资资金的35%作为第二期的固定回报。
“然而到期之后,我等来等去,却没等到他给我一分钱。”黄先生解释,当时自己一时心软,把未能退回的投资款、未支付的收益回报及利息共42万元转为了借款,允许再延期两年偿还,于是双方约定于2019年张老板向黄先生分三期还清42万元的借款。
两年时间转瞬即逝。黄先生没能料到,约定期限再次届满过后,张老板依旧多次推诿,不肯还债。
“谁敢继续信任他?”
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缘由后,调解员建议双方进行远程线上调解。
“我已经对他言而无信的行为没有耐心了,谁敢继续信任他?”在前期沟通过程中,黄先生对调解并不抱有希望,甚至不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员一边耐心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从客观角度向他解释不同解纷方式的优势和不足。“从提高解决纠纷效率的角度来看,调解是更好的选择途径。”调解员坦言,若坚持走诉讼方式,时间和精力成本无疑更长。黄先生情绪稳定下来后,对调解员的劝解思考再三后,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针对张老板,调解员以案释法,通过讲解类似调解成功的案例,告知他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拒不还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调解中心市场化收费第一案完成
“我也并非故意‘赖账’,可当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张老板说道,
“希望他能宽限我多一点时间。”
在摸清了张老板实际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后,调解员帮助双方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双方都表示认可该还款计划。
在拟定调解协议过程中,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目前商事调解市场化收费的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付款意愿后,在协议中增加了支付调解费用的条款。
案件调解历时长达两周,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协议规定张老板每月定期还款,若出现逾期或未足额支付,黄先生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账还钱,商事调解帮忙事结案了,免除了双方的烦恼。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
通讯员:叶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