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到朋友圈被罚1万元且开除”的消息登上各平台热搜,再度引发了网友关于朋友圈到底属于谁的讨论。
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陈某是重庆涪陵某妇产医院的一名员工。该医院于2017年6月制定了一项推广活动方案,要求全体员工每日转发医院文章至微信朋友圈,并吸引200名以上的粉丝,否则需要缴纳200元/人的乐捐费用。
自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陈某未在朋友圈转发医院广告,每天被扣除工资200元,共计扣除10000元。2021年8月30日,医院以陈某未遵守公司规定,未在朋友圈转发链接为由,向陈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随后,陈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妇产医院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妇产医院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少发的工资。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将此事诉至法院。
在一审法院的审理下,判决该妇产医院需补发陈某10000元工资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但该医院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妇产医院制定的微信链接推广活动涉及到劳动者报酬以及个人生活的微信朋友圈,属于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因此应该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得到批准。该医院扣除员工报酬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合法。因此,法院驳回了该医院的上诉,维持原判。
该事件引起网友的高强度讨论,背后反映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长久压抑的矛盾。
在清博舆情系统中,仅今日信息总量就已达到1000多条,在早间9:00时传播到达顶峰,之后持续发酵。
在传播渠道上,各新闻APP、微信、微博均贡献了大量讨论度,可见无论使用何种平台,用户在劳动者这个统一的身份下,都对此事表达了愤慨。
在媒体类型占比方面,不同于以往的社会新闻,在此次事件中,个人、新闻媒体、政务、资讯等媒体平台都加入了讨论。可见劳资双方的矛盾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
而在情绪方面,不出意料,网友们对该医院占用个人朋友圈进行广告推广的行为,几乎一边倒地表达了愤怒情绪(88.03%)。
在热门搜索词上,朋友圈(12.99%)、员工(12.90%)、被罚(10.11%)、法院(9.86%)、妇产医院(9.47%)被网友最常提及。
对于本起事件,法院提醒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朋友圈上发布的内容享有自主决定权。用人单位不应该混淆公私界限,并通过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在个人生活中“夹带公货”,这等于是在强制干涉员工的私人自由。
作者:鹤山 排版:骆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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