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学细悟中坚定青年信仰,在守正创新中闪烁青年智慧,在笃行实干中展现青年担当,在严格自律中树立青年风貌。近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郑艳平被授予第九届“菏泽青年五四奖章”,这是共青团菏泽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对菏泽青年的最高表扬。
2012年8月到市纪委监委工作以来,郑艳平始终将钻研业务、创新实践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基础保障。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各类党纪条规、法律条文的适用情形、构成要件、处断原则等,逐渐成为系统内公认的“业务能手”。
从事审理工作时,她撰写了《执纪执法模拟案卷》等,供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参考运用,实操性强,效果明显。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期间,她发挥专业特长,聚焦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研究形成《第一种形态实务问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提示》,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提供了制度依据;牵头制定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服务保障突破菏泽后来居上新局面实施方案》被选为全市“创造走在全国前列的改革创新项目”。
在审理室工作期间,郑艳平坚守职责定位,敢于说“不”,先后参与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50余件,累计向办案部门提出补证意见500余条;善于说“行”,积极为办案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答复咨询400余次。到案件监督管理室后,她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的要求,聚焦监督主责,贯彻落实赋权、限权、行权的法治要求,促进内部纪法贯通、外部法法衔接,做到上下一致、左右协同,推动案管工作自身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在精准使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等方面出台新举措,实现新突破,2022年,全市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1601人次,占75%,位居全省前列,使“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围绕案件措施使用、办案安全等重点工作,郑艳平相继制定各类制度和规范性文件50余项,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6次,发现问题178个,向案件承办部门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在办案场所24小时轮流驻点值班,是案件监督管理室全体人员的常规任务。在疫情形势严峻时,办案场所封闭管理,郑艳平主动请缨,撇下两个年幼的孩子,逆行而上,长期在办案场所值守。国庆、春节假期,她也坚守在一线。
她将“监督者,自身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严守纪律;反腐者,自身要廉洁不腐”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慎独慎微,慎言慎行。
今年3月,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