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深圳发展中医药可以说拿出了“洪荒之力”。3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卫健委获悉,新版《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用4个字来形容就是破旧,立新。
今后,深圳人看中医、用中药,将有两大变化:越来越多,越来越顺。新条例首先扩充了全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规定每个区至少一家中医院,所有社康都要有中医药服务。新条例还有很多全国“首创”,核心一点就是顺应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让中医药行业、产业的发展,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越来越顺。
每个区至少1家公立中医类医院
深圳近年来一直有个“小目标”:构建15分钟优质中医药服务圈。新版深圳《中医药条例》规定,每个区都要建公立的中医院,除此之外,公立非中医类医院、妇保院、传染病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室和中药房,社康机构都要提供中医药服务。
为了实现“区区都有中医院”,《深圳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已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南山区中医院、龙华区中医院;将南澳人民医院转型为康复专科医院,并加挂大鹏新区中医院牌子;推动在盐田区规划1家市属公立中医院分院;推动龙岗区第二中医院建设;改扩建宝安区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肛肠医院(福田)、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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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提着药箱”上门看诊
看古装剧都知道,旧时的郎中经常提着药箱,上门把脉、施针。但后来的医师执业法规要求,中医只能在登记的执业机构里看病,离开这个范围,就是“非法行医”。
新版深圳《中医药条例》解开了这个“紧箍咒”,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合法上门看诊、护理、做推拿、指导用药等。对于年老、中风、偏瘫等行动不便的人,这绝对是个刚需。
中医护士也有“处方权”
受欧美发达国家的影响,专科护士在中国已经兴起多年,具有一定专长的专科护士,可以单独出门诊,给病人治疗、护理等。但护士在操作前,往往还得“绕道弯”,先找医生开处方、开操作单。
新版深圳《中医药条例》扩大了护士的执业权限,在全国率先赋予中医护士“处方权”,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的护士,不用经过医生,自己就可以开具治疗单、中医非药物处方等,并且可以直接上手操作艾灸、刮痧、拔罐等非限制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师可自己“抓药”、配药
自古以来,中医习惯“前堂看病,后堂抓药”,有着“医药不分家”的传统。但后来的法规要求“医、药”分开,只有中药师才可以调剂中药。在大医院,分工明确,这个要求可以实现。但在社康中心、中医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人手有限,加上中药师紧缺,要请“专人抓药”,难度非常大。
新版深圳《中医药条例》放宽了限制,中医师、中药士经过培训考核,也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抓药”、配药。
此外,医疗机构邀请“外来”的中医师会诊时,也可以使用其带来的“自家”“独家”中药。
中西医可“跨界”注册
西医也能开“中药方”
在我国“中西医并重”的基本方针下,有不少医生开始跨界,走“中西医结合”路线,同时考取了“中医”“西医”的医师资格证。但在进一步注册医师执业证书时,以往只能“二选一”,想干“中医”,就得放弃“西医”。
新版深圳《中医药条例》,允许中西医“跨界注册”。也就是说临床医师执业证书上,可以加上中医专业。中医医师执业证书上,也可以加上“西医”专业。此外,新条例也明确,非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后,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开展相应中医适宜技术等。
“纯中医”也能用CT
2019年,深圳建成全国首家“纯中医”医院——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并探索出台了全国首个纯中医治疗医院基本标准。这里面的“纯”字体现在,单纯采用中医药治疗方法治疗疾病。但是不是要完全排斥现代医学技术,不能用超声、CT等医学设备?
新版深圳《中医药条例》给出了“法定”的答案,检查、检验设备不姓“中”、不姓“西”,姓“现代”,只要对患者好,现代医学技术完全可以用来辅助“纯中医”。
下一步,深圳将就以上创新做法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记者:严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