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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策勒县积极借鉴“枫桥经验”,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策勒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矛盾纠纷排查系统,组织310名联户长和151名调解员深入社区,对潜在矛盾和纠纷进行早期识别和及时,不断延伸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触角,“变上访为下访,变关门为开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采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敏感节点排查等方式,坚持“网格每日一排查,村级每周一排查,乡级每季度一排查”的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
策勒县还建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形成了跨部门、多层次的纠纷解决网络。这一机制有效整合了不同调解资源,保证矛盾纠纷能在不同层级和阶段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处理。特别是在处理跨族群、跨地区的复杂矛盾时,这一机制展现了其独特的优势。
该县注重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和能力提升,增强了调解员对法律知识和民族文化的理解,提高了调解工作的专业度和准确性。此外,县里还特别注重调解员的民族构成,确保各族群的代表性和参与性,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在弘扬枫桥经验的同时,策勒县还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和民族习俗,创新性地开展了一系列适应当地实际的社会治理活动。例如,通过举办民族节日活动、社区文化交流等形式,加强了不同民族群体间的理解和沟通,为矛盾的化解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3年以来,策勒县通过乡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659起。这些案例涵盖了民间纠纷、邻里矛盾、家庭问题等多个领域,其中乡级调委会调解278件,村级调委会调解381件。这些成功案例证明了策勒县在矛盾纠纷处理方面的有效性,也展示了其社会治理的细致和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