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肖政
案件无大小之分,只有难易之别,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的神圣职责。近年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聚力打造“法官在你身边”服务品牌,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持续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坚持把小案办好、把小事办实,努力将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殷殷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小案”事不小,小中有“大义”
“小案”厚植党的执政大根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案件虽“小”,却关系民生冷暖和民心向背。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相统一的,只有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司法工作充分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才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早在2022年,城阳法院即在全市率先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先后成立城市更新和优化营商环境两类三处巡回审判工作室和36个法官工作室,高效审结民商事案件1.5万余件,一件件“小案”案结事了,攒起了群众满满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小案”撬动社会治理大格局。2022年,城阳法院共受理案件22328件,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小案”占了较大比例,这些“小案”是社会运行的鲜活样本和民生问卷,能够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上级法院多次强调诉源治理和司法建议工作,为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2022年以来,对于高发多发的“小案”,城阳法院及时总结其共性问题,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出台诉源治理文件,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40份,助推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科学决策、完善管理及联合解纷,起到“审理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49.3%。
“小案”引领法治建设大风尚。法律的权威、群众的拥护、社会的法治信仰最终都需要具体案例来体现。案件的影响力不在于案件大小和标的,而在于案件本身的指引、规范、教育意义。通过办理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基层关切的典型案件,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有信必复,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可以达到“小案释大义”、引领社会风尚的效果。2022年以来,城阳法院累计举行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环资审判、破产审判等主题新闻发布会7次,发布典型案例36例,对引领基层社会法治进步、群众法律意识培养、完善社会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小案”不小办,办好不简单
“小案”并不好办,把“小案”办好,是对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一次综合考验。城阳法院将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深刻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办好“小案”为切入点,把提升质效、司法为民、服务大局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
“小案”用心办,遵循规律提质效。聚焦质量、效率、效果,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使“小案”办理更有“成就感”。盯紧民生案件和短板弱项,常态化落实审判管理周例会、员额法官周擂台、审执质效月攻坚,加强“正义先锋”典型培树,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深化繁简分流,推进速裁快审团队建设,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严格落实审限结案要求,以“小案”快结为牵引减少案件存量。
“小案”用情办,公正高效纾解民忧。聚焦“公正与效率”,充分履行审执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解决执行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深化“司法为民示范法院”等“四项创建”工作,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好“枫桥式人民法庭”,抓实“无讼社区”建设,推动更多“小案”源头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实惠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依托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完善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机制,将群众身边“小案”化解在群众身边。
“小案”用力办,服务大局护企发展。坚持“每起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搭建中小微企业案件“绿色通道”,积极构建亲清院商关系。推进府院联动破产处置机制建设,更好地实现破产审判对市场主体“挽救”和“出清”功能。完善“和事佬”联动解纷机制,创新打造“智能筛案+商会调解+司法确认”城阳模式,使涉企“小案”化于案外、止于诉前。强化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健全正向信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来源:青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