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张敏/文图)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干部的法律常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做好妇女维权工作,3月6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携手汝南县妇女联合会、县司法局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汝南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郭冬梅带领30余名乡镇妇联干部走进汝南县人民法院参与模拟庭审,沉浸式体验法院审判活动。
“现在开庭!”当日下午,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离婚案件的庭审开始了,该案的原、被告均由汝南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客串,此次庭审由老君庙法庭副庭长彭永梅担任审判长,县妇联主席郭冬梅和副主席杨菊梅担任人民陪审员。模拟庭审包含了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的认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极具代表性、普遍性。
整个庭审活动围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调解、当庭宣判,过程流畅有序,环环相扣,完整还原了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并结合案件情况出具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丰富而贴近生活。
由于模拟法庭活动打破以往单一的普法宣传模式,将晦涩难懂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模拟庭审,让妇联干部更加深层次、直观地学习到了法律知识。参加活动的乡镇妇联干部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深入细致学习,把《民法典》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运用到妇联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汝南县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履职尽责,以案释法,让更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审判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